Friday, July 17, 2009

[盜摳] 真荒謬



房客自殺變凶宅 湯尼陳求償勝訴
NOWnews 更新日期:"2009/07/17 09:38"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補教界名人「湯尼陳」(本名陳志鵬)將透天厝二樓租給男子林永在,未料該男前年在屋內燒炭自殺,導致房子成凶宅,租不出去也賣不掉,湯尼陳訴請賠償,法官認為透天厝確實因此貶值279萬元,但因死者父母已辦理限定繼承,判決男子的父母在遺產範圍內賠償。

湯尼陳向台中地院訴訟指控,他位於中市文心南七路的透天厝市價約1250萬元,林永在燒炭自殺後,兩年來租不出去也賣不掉,他要求林男的繼承人負起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依市價買回或賠償3百萬元,或依市價買受這棟凶宅。

林男父母則主張,兒子死亡和房屋價值無關。林家親人表示,「人都死了,還要叫死掉孩子的父母賠償,實在有夠不合理。」

法官囑託鑑價,該屋市價約1116萬元,因二樓浴室發生自殺,減為837萬6千餘元,貶損279萬2千餘元。法官認為,林永在選擇結束生命的方式,應注意避免造成他人損害,否則應就其行為負責,由繼承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台中地方法院襄閱庭長張國忠說,林永在兩年前自殺身亡,他的父母已向高雄地院陳報限定繼承獲准,林的父母只須就所繼承遺產範圍內賠償,如遺產小於負債,不足額的部分免賠。

※  NOWnews.com【今日新聞網】提醒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安心專線:0800-788-995(0800-請幫幫-救救我)※ 張老師專線: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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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知是用哪種 "科學" 調查方式,確認租屋者自殺事件確實的影響他的房屋貶值呀,這關聯性這麼想當然爾嗎!

2. "法官認為,林永在選擇結束生命的方式,應注意避免造成他人損害" 法官此見解真是令人無言呀!(當然前提是相信這則新聞的真實性... 但是NOWnews評價相當低呀!),法官您也該注意您這判例一判下去會不會造成他人損害呀!

3. 自殺問題絕不光是單純的個人問題呀,另外吾人覺得此新聞顯示 "有人覺得要用這種"懲罰"方式,警告那些"社會輸家"別因為逃避問題而自殺" ....

Saturday, July 11, 2009

[蘇案]島國殺人紀事3 - 自由的滋味

島國殺人紀事3-自由的滋味

公共電視 昨天 (2009/7/7) 紀錄觀點節目播了
蔡崇隆導演的 "島國殺人紀事3-自由的滋味"
網路上還看的到
有興趣的諸君 請上
www.pts.org.tw/php/vod/
選擇 紀錄觀點 就可以看了
(不知道公視會不會像"油症"那部片一樣常常重播...)

有幾點想談,不過觀點很淺薄大家海涵

1. 蔡導這次有加入訪問死者家屬(大哥與小孩)觀點,雖然知道蘇案重點比較偏向無罪推定的重要性、科學辦案精神闕如、以犯罪自白來定生死、司法制度的缺失種種結構性的問題而不是在被害人與加害者的對立與相互處境(而且蘇三人是不是加害人的疑問很大),不過還是覺得這方的立場觀點似乎也須並陳,不過我猜蔡導還是沒著重在這邊,著墨其實不多...談到這個就想到那位朱豪宅先生對於他的廢除死刑觀點陳述,就是很赤裸的那種 "殺人魔 與被害人家屬 的對立" 找時間再來寫一篇吧屋屋屋

2. 其實我一直在思考蘇案各種論點其中一項,就是,當初警方就是懷疑被害人被砍殺七十幾刀一定不可能是王文孝自白的他一人所為,才會扯出王文忠與他的友人(蘇劉莊),然後王文孝被軍法槍決,凶器一直也只有一把菜刀,其他自白中提到的警棍開山刀水果刀一直都沒出現,實體證據沒半樣,所以四個人同時在房間內拿四種凶器砍殺死者這樣的推論實在很薄弱而且這推論還是為了要去符合前面那個推論(一個人沒辦法坎七十幾刀)才導出來的,這一切真是荒唐呀,然後,辯護的這方請李昌鈺博士來加入鑑識及推論,依照血液噴濺到家具及牆上都很少被人阻擋下來的痕跡以及現場空間要四個人一起砍殺(還是集中砍殺頭部)很困難還有當時的現場照顯示血腳印只有兩種其中一種還是警察留下的(這可拿來當依據是因為當時地面已經幾乎流滿血了...)推論出當時一人行兇的可能性極高,吾人覺得一人行兇的推論較合邏輯但是總覺得這還是以一種推論去反另一種推論,會不會最後變成同價,無法真正顯示哪個比較接近真相(當然真相我想已經無法還原了)(不過這些東西有疑問我想起因應該是因為對於在法院中惑是犯罪調查對於哪種推論可否接受的邏輯及原則吾人完全不瞭...)

3. 從二零零七年更(不知道幾)審,判決死刑後,法院竟然沒有江蘇案三人羈押(應該是較收押吧),這個行為便明顯的顯示這件事情真是太錯綜複雜了....

4. 影片中描述了蘇案三人獲自由之身後以各自的方式去 "尋回" 自己逝去的十幾年青春,實在令人不勝唏噓....

5. 吾人一直覺得蔡崇隆導演用他自己這個媒體的視角去描寫其他媒體的樣貌(同樣身陷新聞現場但是抽離到外圍...)或觀點,這個部分很有意思,也再次發吾人省思

6. 就算最後真的無罪定讞,我想對堅信一審判決沒錯的吳銘漢先生的哥哥,肯定也是解不開心結的,(倘若蘇案三人確實沒有參與犯罪的推論為真)被害人家屬十幾年來內心針對的那三個"加害者"其實是因為當初警方彩證實的輕忽與不專業加上各種因循苟且的心態做下的判決導致弄錯對象了而且也解釋不清了,這實在是對雙方都是極大的悲慘呀,真希望這些前車之鑑能確實的迫使台灣的司法改革(雖然令人灰心的現在陳水扁被那些荒唐的理由羈押便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活生生的有罪推論,血淋淋的顯示司法中的操作者的標準不一,可怕的是竟然可以用媒體轟炸將這包裝成天地有正氣...悲呀!)

7. 補充一點,蔡導結尾使用 巴奈 的歌,點題呀!!!!!!!

靠背我LAg
蘇案平反大隊網站裡頭就有訊息了
www.hsichih-trio.url.tw/rewrite.php/read-111.html
www.hsichih-trio.url.tw/rewrite.php/read-38.html

再補充
吾人覺得網路上常常會看到一種言論,比如
"不管那學生是去抗議葉金川什麼,反正在人家那種國際場合大小聲就是沒水準..."
"因為樂靑的很多行動策略我看不慣,所以我不支持樂生院保留..."
其實吾人想,社會上的人們(尤其是資源少的人)用這種各式各樣"手法"對當權者提出異議
我們都應當仙了解他議題是什麼(前提是有時間呀!!!!!)
實在不該因為 "手法" 不合意,就完全否定他呀!!!!!
blog.xuite.net/chyang32/pcculaw/13079307#6436250
(不過上面這例子也不完全跟我說的一樣啦!)